為加強對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以下簡稱“聯合實驗室”)建設的管理,提升聯合實驗室建設成效,推動聯合實驗室積極參與國際科技合作與競爭,根據《河南省科技創新平臺建設與管理辦法(試行)》(豫科〔2016〕83號)、《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建設與運行管理實施細則(試行)》、《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評估規則(試行)》(豫科〔2019〕11號)相關要求,擬于近期開展2022年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評估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對象
(一)2011年至2014年間建設的聯合實驗室,2022年復評聯合實驗室除外;
(二)2018年建設的聯合實驗室。
具體名單見附件1。
二、評估安排
評估分為會議評估、現場考察兩個階段,重點對聯合實驗室的國際科技合作研發與產出能力、國際科技合作隊伍建設與人才培養、國際科技合作與交流、科研投入與經費保障、日常運行與管理等方面進行評估。
(一)會議評估
根據參評聯合實驗室研究領域進行分組,專家組審閱評估材料并記名打分。
(二)現場考察
會議評估成績在60分(含)以上的聯合實驗室進入現場考察,專家組根據現場考察指標體系記名打分。
三、評估結果運用
綜合會議評估和現場考察成績,確定各聯合實驗室評估等次,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省科技廳將依據聯合實驗室評估等次,對評估結果為“優秀”和“良好”的聯合實驗室予以支持和獎勵;對評估“不合格”的聯合實驗室給予一年整改期限,整改后仍然不合格的取消聯合實驗室資格。
四、評估要求
(一)請參評聯合實驗室對評估期內(數據統計到2022年9月)的工作進行全面、系統總結,填報《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評估申請書》(見附件2),并提供與聯合實驗室建設有關的佐證材料,包括合作協議、項目合同書、項目批準書、獎勵證書、完成的各類成果、會議相關文(信)件、規章制度等。省科技廳立項的項目只需提供項目編號、名稱和主持人姓名等。
(二)《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評估申請書》和佐證材料等紙質材料需正反印刷膠裝成冊,經依托單位、組織推薦部門審核后加蓋公章,報送一式3份,通過郵寄的方式受理,同時將材料電子版發至科技合作處郵箱。
(三)請各參加評估的聯合實驗室及依托單位、組織推薦部門高度重視,認真做好評估準備工作。相關申報材料請于2022年10月8日(截止日期以郵戳時間為準)前郵寄至科技合作處,逾期不再受理。未按時報送將視為放棄參加評估,評估結果視為“不合格”。
五、業務咨詢
省科技廳科技合作處:0371-86239818,63681823
地 址: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27號科技信息大廈2號樓707房間
郵 箱:hnkjhzc@163.com
附件: 1.2022年度河南省國際聯合實驗室評估名單.doc
2022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