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示期
公示期為10個工作日,自2022年12月30日至2023年1月13日。
公示期內任何單位或個人對擬更名高新技術企業有異議的,均可向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
二、異議方式
異議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具體說明異議理由并提供相關事實證據。以個人名義提出異議的,應寫明異議人真實姓名、工作單位、職務職稱、聯系電話及地址等;以單位名義提出異議的,應寫明單位全稱、聯系人姓名、聯系電話及地址,并在異議文字材料上加蓋單位公章。異議若有保密內容的,請說明。
三、異議處理
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對收到的異議進行調查,調查結果報河南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后,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四、聯系方式
聯系單位:省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聯 系 人:省科技廳科技企業處 2213室 劉威
聯系電話:0371-65956583
通信地址:鄭州市金水區花園路27號
郵 編:450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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