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中央深改委《關于支持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開展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先行先試改革的若干措施》圍繞做強創新主體、集聚創新要素、優化創新機制部署了24項改革任務(以下簡稱“24條”)。北京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積極對接國家部委,會同市相關委辦局、海淀區、高校院所、醫療衛生機構,針對“24條”中涉及科技成果轉化的6項改革任務,通過調研、研討,并在征求多方意見建議后,陸續出臺促進科技成果轉化的多項政策。這些政策的出臺進一步完善了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制度體系和工作機制,推動形成部與市、政府與市場主體共同推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新局面,有效激發了各類創新主體的科技成果轉化活力。
種好“試驗田”,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機制
針對科技成果轉化工作的重點環節開展先行先試改革,推進系列政策出臺,打通科技成果轉化鏈條,推動高質量科技成果產出。
對接科技部等國家部委,印發《關于允許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海淀園)的中央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及企事業單位等適用<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的通知》(國科辦區〔2022〕116號),推動開展中央在京單位適用《北京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試點,進一步強化央地協同轉化機制,推動試點區域內的央屬高校院所健全和完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體系。
第一,激發了科技人員科技成果轉化動力。《條例》規定,高校院所可將職務科技成果的知識產權及相關權利全部或者部分給予科技成果完成人,對完成和轉化成果做出重要貢獻人員的獎勵和報酬可占轉化凈收入或股份的70%。同時《條例》要求建立有利于科技成果轉化的職稱、崗位等考核評價機制,滿足條件的“三技服務”視同科技成果轉化。
第二,釋放了創新主體的創新活力。《條例》明確,高校院所自主轉化管理權限,可自主決定實施轉化、不需審批或者備案,可自主決定是否進行資產評估;對科技成果轉化的盡職免責條件、范圍、規則和程序做出規定,為研發機構、高等院校負責人降壓減負。
第三,強化了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條例》明確了研發機構、高等院校加強成果轉化隊伍建設的義務,允許將其持有的科技成果轉移到本單位設立的科技成果轉化機構實施轉化等。
在完善職務科技成果管理制度方面,對接科技部《高等院校和科研機構職務科技成果管理試點實施方案》(國科辦區〔2022〕152號),聯合北京市相關委辦局印發《關于開展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職務科技成果轉化管理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京科發〔2022〕17號)一是率先建立職務科技成果單列管理制度。建立區別于現有其他國有資產的管理模式,將職務科技成果作為單獨資產進行管理,并在此基礎上完善職務科技成果轉化審批制度,優化了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流程。二是建立了職務科技成果貫通管理制度。允許和支持高校院所直接出資設立一級或二級公司,作為技術轉移機構的市場化運營主體,代表單位持有和管理職務科技成果,建立全流程的科技成果轉化工作體系。三是完善了作價投資形成國有股權的管理機制。在考核科技成果轉化成效時,不以個別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的價格、收益等為標準,而以單位科技成果轉化綜合績效為主要標準。四是明確了勤勉盡責等制度的相關要求。推動試點單位制定勤勉盡責實施細則,在沒有牟取非法利益的前提下,可以免除追究相關決策失誤和責任。
通過以上一系列改革,為創新主體掃除成果轉化障礙,開辟了成果轉化新空間,消除了相關人員的思想顧慮,提高了科技成果轉化的積極性。
用好“指揮棒”,建立科技成果評價機制
發揮科技成果評價“指揮棒”作用,推動高質量成果產出、營造良好創新生態。
聯合市相關委辦局出臺《北京市關于落實完善科技成果評價機制的實施意見》(京科轉發〔2022〕226號),結合北京實際開展科技成果評價改革試點,在科學把握科技成果評價的對象和內容、充分發揮各類主體在科技成果評價中的作用、健全完善科技成果分類評價機制、切實用好科技成果評價的結果等方面,提出了切實可行的操作指引。一是以分類評價全市各領域科技成果的“五元”價值,將科技成果分為基礎研究、應用研究、技術開發和產業化三類,有針對性地評價科技成果科學、技術、經濟、社會和文化價值。二是持續推進科技項目管理改革,建設完善北京市科技成果項目庫,推動財政性資金支持形成的非涉密科技成果信息按規定公開,推動科技成果充分運用。三是通過切實用好科技成果評價結果,完善科技獎勵、科技成果評價激勵和免責等機制,加強對高等院校、研發機構、醫療衛生機構及國有企業的科技成果轉化績效考評引導,營造用好科技成果評價結果的良好氛圍。
加強人才培養,提升技術轉移專業服務水平
發布《關于推動北京市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工作方案》(京科發〔2022〕14號)、《北京市技術轉移機構及技術經理人登記辦法》(京科發〔2022〕13號),為加強技術經理人隊伍建設,建立完善專業化、社會化和網絡化的技術交易服務體系奠定了良好基礎。
從技術轉移機構和技術經理人層面上實施動態管理,每年進行登記和信息填報,有助于及時掌握行業發展情況、針對性地優化管理服務。以登記促進行業規范化發展,推動技術轉移領域標準化建設,引導技術轉移機構及從業人員推進行業自律、規范有序發展。重點提升技術經理人服務水平,壯大技術經理人隊伍規模,持續推動技術經理人全程參與科技成果轉化。
“先使用后付費”,推動科技成果轉移轉化
以推動高質量科技成果向中小微企業轉移為目標,制定《關于在中關村國家自主創新示范區核心區開展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和醫療衛生機構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改革試點實施方案》(京科發〔2022〕15號),開展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費”試點工作,引入獎勵和擔保機制,推動和鼓勵高校院所高質量科技成果更好向中小微企業進行轉化,為中小微企業承接高校院所優質成果提供了堅實支撐。
截至2022年年底,市科委、中關村管委會會同市相關委辦局、海淀區政府等單位共梳理試點區域內清華大學、北京腫瘤醫院等12家機構擬以“先使用后付費”方式向中小企業開放的專利900余件。首都師范大學1項、北京信息科技大學3項科技成果已通過“先使用后付費”方式與中小微企業簽訂許可協議。
發布《北京市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評價方案》(京科發〔2022〕18號),開展科技成果轉化工作評價,充分發揮評價工作在科技成果轉化中的導向、激勵和決策支撐作用。評價對象分為在京高等院校、科研機構、央企研究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北京市16區和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等5類。評價指標重點聚焦工作體系建設、轉化績效、社會貢獻等領域。評價工作采取各區、各高校院所等自評以及第三方機構評價相結合的方式,強化考核評價體系的科學性、精準性、實效性,提升本市不同主體科技成果轉化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