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科技管理部門、財政局、稅務局,各有關單位:
根據河南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精神,為做好我市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各項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認定
(一)申報范圍
符合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以下簡稱《認定辦法》)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下簡稱《工作指引》)中有關規定,在信陽市行政區域內注冊成立一年(365個日歷天數)以上的居民企業。
2020年認定通過的高企,至2023年高企資格有效期滿。根據《認定辦法》的規定,企業如需再次提出認定申請,按本通知要求辦理。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須先完成高企名稱變更審核,再提出認定申請。高企資格已失效的,不再辦理更名手續。
(二)申報時間及要求
中心城區科技管理部門分別最遲于6月30日、9月30日前將第一、二批高新技術企業申報材料電子版報送至市科技局,《知識產權審核情況表》(附件2)、《企業近三年科技成果轉化情況表》(附件3)、《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匯總表》(附件4)電子版匯總后發送至工作郵箱,同時向市科技局報送正式推薦報告。申報企業涉及知識產權出現軟件著作權的必須按要求提供有關證明材料。8個縣科學技術和工業信息化局負責受理、審核、推薦轄區內企業申報材料,具體要求可參照中心城區。8個縣報送文件、申報匯總表、企業申報材料電子版須同時抄送同級財政、稅務管理部門,上報文件、申報匯總表須同時報送至市科技局。
為進一步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待省廳評審結束后,通過評審的企業再報送紙質材料,未通過的企業不再報送。市科技局負責受理中心城區范圍內的企業紙質材料,8個縣企業紙質申報材料由當地科技部門備案存檔,保存期為5年(有爭議的除外)。
二、高新技術企業更名和重大變化
(一)報告范圍
1.更名,即企業僅發生名稱變更,不涉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
2.重大變化,即企業發生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如分立、合并、重組以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等,無論名稱變更與否)。
(二)時間安排及要求
中心城區科技管理部門分別最遲于5月30日、7月29日、10月28日、11月30日前將高企變更申請材料紙質版一份、電子版刻錄光盤兩份報送至市科技局,同時向市科技局報送正式推薦報告。8個縣具體要求可參照中心城區。
三、有關要求
(一)請各縣(區)科技管理部門及申報企業認真學習和落實好河南省科技廳《關于組織開展2023年度高新技術企業申報工作的通知》相關要求,認真準備申報材料。符合條件的申報企業原則上都要評價入庫國家科技型中小企業。
(二)各縣(區)科技、財政、稅務部門要充分認識做好高新技術企業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高度重視,積極組織企業申報,做好服務指導。結合能力作風建設年活動,認真落實國家和各級政府部門支持科技企業便利化辦理業務的要求,優化服務方式,減輕企業負擔,著力營造高新技術企業申報良好環境。
(三)根據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新發展格局下河南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試行)》(豫發〔2021〕23號)、《河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加強放權賦能改革后續工作的通知》(豫政辦〔2021〕70號)精神,8個縣企業申報材料將由當地科技部門受理,具體要求請聯系當地科技主管部門(附件1)。
(四)省、市科技部門從未授權、委托或認定任何單位、社會組織或中介機構作為高新技術企業申報代理代辦機構,各申報企業應提高警惕,不要輕信任何單位或個人給出的各種承諾,避免合法權益受損。
2023年6月5日